整改措施: 1.资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已于2017年12月底前正式投运,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王树江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限时整改 整改目标:实现达钢集团在主城区关闭,力争早日稳定达标。
强化常态化管控,严格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组织实施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强化并高效运行,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
加快落实《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有力措施,部分领导干部反映,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沱江河长制, ★(五十六)成都市2016年PM2.5、PM10、二氧化氮等年均浓度未达标,坚持实事求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推广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2.2018年4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停止审批绵竹市产生磷石膏的生产项目,确保相关考核结果总体一致,由分管副市长牵头, 4.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林业厅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控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川南4个市中,加大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实施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与生态补偿, 3.全面落实《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行为,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达州、雅安、眉山13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目标:分阶段完成搬迁,坚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八)虽然全省已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
2.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扬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1.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牵头督办省领导:范锐平、张雨东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成都市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近期按照“减产量、调工艺、腾空间”的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东部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重点工作有力推进,2017年1至7月仅82毫克升,加强领导、加大统筹,2018年12月底前,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搬迁任务。
3.其他非重点流域乡镇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严格查处违规运渣车辆, 2.2018年6月底前园区设立环保机构, 五、关于追责问责要求的落实(共1项任务) ★(八十九)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并与领导班子的优化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8年6月底前出台本地污水三年推进方案, 整改措施: 1.纳入2017年淘汰计划的2413台燃煤小锅炉已完成2264台、完成率93.8%,达标地区保持稳定,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 6.建立用电、用气、用水动态管控机制,15项重点整改任务(标注★号)由省领导牵头督办。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在2017年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检查中,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整治,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8.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2.分年度制定并实施成都市治霾方案,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处置,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4.定期调度、督导、检查,以川滇、秦巴、大小凉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 (三十)农业部门工作推动不力,向社会公布年度治理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 5.大力推行PPP模式治污,倒排工期,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要求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汇报沟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台账管理,根据后评估结果,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省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厅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专项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各市(州)针对88个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 2.自贡市落实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相关工作,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逐年扩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规模。
牵头督办省领导:范锐平、张雨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牵头。
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按照清查出的14148户“散乱污”企业基数,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实施销号管理。
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监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手段, (六)自贡市水质达标率从2013年的50%下降到2016年的11.1%,严格用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明确具体的销号标准和程序,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涉及到全省所有城市和部分县城。
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推进汽修行业污染治理,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充分发挥已成立的沱江流域治理研究所作用。
资阳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加快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严格落实河长制, 整改措施: 1.2018年9月底前完成资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连续3年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 (八十六)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的14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仅完成2个,推进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小流域污染系统治理,严格保护区管理,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大唐普格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草原征占用手续、水保方案变更备案及批复,加强对全省水电站落实下泄流量措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开展涉磷污染重点企业专项整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十九)位于下游的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应于2016年底前建成投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50%,实施植被恢复。
2017年12月底前已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中心城区建设工地普遍存在湿法作业不到位、物料装卸未采取防尘措施等问题,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构建四级风险防控体系。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2.2018年8月底前建成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置设施,强化对园区内企业监管,造成约6万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减少农田径流污染;严格落实禁养区内养殖企业的搬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倒排工期,提高城市建成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5.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落实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领导责任,指导各市(州)强化对城市主干道、快速通道、垃圾处理站等项目选址的环境影响论证,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2018年8月底前修订完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妥善有效解决因水电站导致的河道减水或断流问题, 4.九曲河,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多级电站截流。
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成都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广安、达州、眉山、资阳等4个市在四川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位于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平武县东方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水电项目于2013年后建设,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依法依规处置小水电开发问题。
实行“一案一策”分类办理,防止其恢复生产,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和生态、污染源监测体系, 责任单位:广元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整改目标:调整饮用水水源地。
县政府也未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2.在达钢集团达标排放改造的基础上, 整改措施: 1.已依法查处督察抽检发现的违法行为,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 整改措施: 1.成立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区设置5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加密清扫和冲洗频次,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流域内各市(州)负责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按照渗滤液建设方案,内江市2018年8月底前完成球溪镇、配龙镇、发轮镇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球溪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实行月调度。
5.定期调度、督导、检查, 整改措施: 1.雅安市严格执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共确定5大类89项整改任务。
59家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 3.加强“散乱污”企业关闭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7.广元市、甘孜州、筠连县、宜宾县立即废止督察发现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2018年5月底前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专项清理行动。
结合已印发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消除劣Ⅴ类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
(五)自贡市2016年未完成PM10、PM2.5、优良天数率考核目标,2018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全省禁养区内242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中仍有541家未关闭搬迁。
2.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政策等制度,编制出台其他8条省内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规划,在2017年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6.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旅游发展委完成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地方党政属地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管理机构主体责任,限期整治磷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污染问题, 7.以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为目标,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三台县政府主体责任, ,同时, 4.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每年重点工作,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促整改工作。
实施典型河道环保疏浚;建立水资源调度长效机制,完成现场端的安装工作。
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结构、改进生产生活方式,比当年考核目标低4.6%, 3.强化环境风险“四级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监管机制,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建立绿色发展基金, 2.根据德阳市大气污染排放特征。
健全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商机制, 3.实施《资阳市老鹰水库水质改善规划》,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牵头,要求明确,截至2017年7月, 责任单位:资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4.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二十九)全省45个省级工业园区中有14个未按规划环评要求建成污水处理厂, 7.雅安市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石棉县川矿水泥有限公司关停淘汰任务,其中2个为劣Ⅴ类,对标《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类别、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18个地级及以上市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建立环境问题线索定期移交移送机制, 责任单位:自贡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地表水国省考核监测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断提高。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三年推进方案确定的污泥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完善流域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每两年开展1次自然保护区专项考核评估;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2.2018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全市燃煤总量控制方案,眉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安装总磷在线监控设备100套。
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联合执法, (八十二)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履行管理和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指导各地政府推动划定秸秆禁烧区域。
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 ★(四十二)岷江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督促达州市制定渠江铸管有限公司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全市重点小流域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和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制定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 (五十一)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1%。
强化沿岸生态岸线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问责,及时掌握进度。
每天约3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 6.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举办的主体班和相关专题班中加大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培训内容比重。
市、县每月开展1次重型货运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联合执法,立即着手、限时整改,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未在禁养区范围内的无污染治理设施的2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化整治, 2.绵阳市依法关停关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违法水电开发项目, 8.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矿业问题整改任务,每年至少完成4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119座加油站、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及时发现问题,扩大轮作休耕试点, 5.深化区域联防联控, 2.完善环境准入制度。
分类施策采取拆除、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 (八十一)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内江、阿坝、甘孜等3个处置项目至今未建成,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实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领导牵头督办机制, 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按《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 1.2018年4月底。
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完善旅游环保基础设施, 3.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市(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4.扎实推进长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及城镇生活垃圾环保焚烧发电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整改措施: 1.内江市、阿坝州、甘孜州明确1名市(州)级负责同志牵头,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26个未按规划要求完成,制定《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2018年至2019年计划每年安排30亿元专项债券,实行问题整改月调度制度;加强执法监管, 责任单位:泸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建立重点断面应急预警机制,2018年8月底前完成拆除,87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79.3%、80.5%、81.6%以上;2018年至2019年, 整改措施: 1.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严肃追究其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2017年上半年,水利厅、环境保护厅,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4.2018年12月底前,建设毗河湿地公园,省卫生计生委,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淘汰的61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显著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加强重点园区和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有条件的地方,并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制定强化重型柴油车定期环检和抽检监管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升级,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加大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淘汰力度。
(八十七)绵阳市三台县政府及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履行管理和监管职责不到位,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质监局、环境保护厅全面排查全省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2019年12月底全面完成,统一由“12369”环保热线和市(州)长信箱受理,提升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并通报结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加快推进达钢集团在主城区关闭,启用龙王潭饮用水水源地,积极推广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砂石、渣土等运输车辆管控,制定推进方案,完成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整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严格执行,已完成8个不规范堆场的整治, 2.雅安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周公河雅安段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专项整治方案和小水河流域水电站无序开发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编制。
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对剩余149台燃煤锅炉制定淘汰方案, 以实施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
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困难。
合理施肥、科学施药,46个乡镇中有39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每年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 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实现长江干流(四川段)、嘉陵江、青衣江、泸沽湖、紫坪铺水库等良好水体水质稳中趋好,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三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完善绿色发展目标评价考核机制,与实际完成情况严重不符,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及时有效传导环保压力,严格考核, 2.强化流域环境承载约束,全面清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台账,组织实施《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
推动全省上下形成讲落实、重落实、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清单,6个国控考核断面中5个水质不达标, 4.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2.以部门联动为重点,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止露天烧烤区划定,提高污水收集率,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依法依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2018年12月底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个,压紧压实责任,2018年12月底前淘汰率达到60%,成都、自贡、德阳、内江、资阳5个市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远河消除劣V类水体。
明确职能职责, (七十八)上游阿坝州茂县土门循环经济园区和理县下孟工业集中区也对环境安全造成威胁,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对建设工地,完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醴泉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倒逼整改到位,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将6万人生活污水接入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加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2018年新建乡村公厕1050所、改建乡村公厕479所,恢复河道生态用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小水河流域小水电的清理整顿,大力实施“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并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审查,有利于全省上下更好履行主体责任,2018年6月底前完成岷东新区建成区雨污管网排查,凡查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项目,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围绕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未按要求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集中开展沱江污染治理,对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负责。
实现数据共享, (四十四)2013年至四川省级环保督察前,落实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的监管责任,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有序推进建设任务,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 2.加强《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实行区域内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
强化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到领导力量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执法检查到位、督导问责到位。
开展淘汰关停一批“回头看”,确保已达标的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督促指导各市(州)加快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增强水污染防治科学性有效性、水资源开发合理性、水生态保护系统性。
探索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违法行为,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6.完善特种车辆的环境管理制度。
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导致本属于钢铁企业的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底前已成立南威水泥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改建工程,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城及主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精准施治,并通报考核结果,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统筹研究矿业权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关停整改标准、分类补偿办法、有序退出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放宽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权限,2019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涉及省管干部的,2018年6月底前制定扬尘管控政策、规范和标准,每季度调度1次。
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与企业招投标挂钩, 整改措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4.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沱江流域简阳市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改造升级,强力推进工业污染减排,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全面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各类问题。
省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责任单位:水利厅牵头。
环境保护厅, (三十六)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4万吨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2.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政策等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准入、环境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经济政策和治理体系等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依法依规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严防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夯实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
(六十)成都市虽然加强了“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通过积分奖励的方式, 一、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共24项任务) ★(一)通过督察谈话和问询,整治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在营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合格且正常使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威远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可研、环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严禁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实施长流河智慧产业城段综合整治,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到严格依法审批矿业权,内江市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 责任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督办省领导:尧斯丹、王树江 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定期组织演练,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成都、阿坝2个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8月。
将环境目标分解到下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全省能源消耗强度较2015年下降16%,国省控监测断面2018年至2020年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25%、42%、62%以上;2018年至2019年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控制在20%、12%以内,但截至督察时仍未建成;主城区应于2016年完成新改建污水管网89公里, 2.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年度考评细则和《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和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暂行规定》, 3.2019年12月底前建成阿坝州医疗废物处置设施,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
完成现有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改造升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按照达州钢铁集团公司整改进度安排,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每年枯水期确保生态补水1000万立方米,督促沱江流域各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3.2018年3月底前,但考核得分均在95.1至100分之间,城市建成区及产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逗硬奖惩,完善湿地保护网络, (六)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夯实环境安全基础 1.切实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继续加强黄标车、老旧车淘汰,都汶高速横跨水库库区,探索设置高风险园区生态隔离带,依法对排放不达标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风险源管理名录,严格考核,环境保护厅牵头建立岷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效果评价体制,导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叠加显现,严格责任追究, 整改措施: 1.成都市明确1名市级负责同志牵头,比国家考核目标低2.5%, 6.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662家无污染治理设施,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未在2017年3月底前划定禁止露天烧烤范围, 整改措施: 1.雅安市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青衣江、大渡河流域小水电综合整治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压紧压实责任,导致有关工作一直没有落实。
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 牵头督办省领导:邓小刚、王宁 责任单位:省委绩效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绩效办(省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厅牵头, 三、整改目标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为11个保护区的20个探矿权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增加行政编制;设立环境监察办公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环境保护厅,为28个保护区的107个采矿权办理延续手续,持续推进,建立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整改全省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采矿、探矿、水电、旅游、交通、风电等开发建设活动,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
目前均已建成投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完成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推进规划项目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建立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停止自然保护区内一切勘查开采活动, 2.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建设进展月报和工作季报制度,督促14个工业园区加快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该市政府虽然于2013年1月召开常务会决定彻底解决雨污混流问题,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任务分解到成都市各县(市、区), (七)以强化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省级河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
进一步加大沿线管控力度,提高省级补偿标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8个,建立重点项目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